文职人员的带薪年假、探亲假,均依据《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》及军队相关规定执行,核心结合工作年限、家庭住址分布等确定休假标准,同时有明确的假期叠加、时长计算等要求。莱京拆解带薪年假标准、探亲假标准及核心注意要点。
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,每年享受10天带薪年假;累计工作满10年(含)不满20年的,每年享受15天带薪年假;累计工作满20年(含)以上的,每年享受25天带薪年假。年假可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或分段安排,通常不跨年度,具体安排需结合单位工作部署,兼顾个人意愿。

文职人员探亲假需满足“单位驻地与亲属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地级以上城市”的核心条件,具体时长按家庭情况划分。已婚人员探望配偶的,每年享受35天探亲假;已婚人员探望父母或抚养人的,每年享受15天探亲假;未婚、离异或丧偶人员探望父母或抚养人的,每年享受25天探亲假。若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父母条件,配偶与父母同地的按35天执行,异地的按40天执行,部分特殊岗位可额外增加10天探亲假。
一是假期叠加规则,一年内同时符合带薪年假和探亲假条件的,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种,分段安排假期通常不超过2次。二是假期计算规则,休年假、探亲假期间,公休假日计入假期,国家法定年节假日不计入假期。三是特殊情况处理,因工作需要未休满假期的,可按规定领取未休假期工资报酬,符合探亲假条件的,可享受相应探亲路费保障,具体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。
文职人员带薪年假按累计工作年限确定时长,探亲假按家庭情况及驻地分布明确适用条件与时长,休假标准均有明确的官方政策依据。莱京公考认为,考生需精准掌握两类假期的标准的核心注意要点,明确假期规则与处理方式,了解自身合法休假权益。